警惕冬天里的那把火 泸州居民煮东西引发火灾
冬季寒冷干燥,部分市民在用电、用火方面如果有疏忽,就可能引发火灾。发生在泸州的真实火灾案例为大家敲响冬季消防安全的“警钟”。
2019年1月23日20时28分,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:江阳区江南新区一居民楼发生火灾。接警后,市消防救援支队立即调派3个消防站共7车、37人前往处置。
消防队员到达现场后,通过询问知情人和对现场侦查得知,主要燃烧物质为家具和存放的大量废弃纸板杂物等物品。经过30分钟的紧张扑救,火势被成功扑灭,无人员伤亡。
泸州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副科长孙安来告诉记者,这起火灾原因主要是生活用火不慎,日常生活中容易引发火灾的习惯主要有:燃气阀门未关、吸烟后随意扔烟头、电器线路、电器设备老化等。尤其是进入冬季,天干物燥,居民们使用电烤炉、电暖炉时都需要小心。
2019年12月2日,位于纳溪区棉花坡镇金凤村12社一农村住房发生火灾,火灾现场为厨房起火,情况危急。经过询问得知该火灾是晚上住户煮东西时产生火星,导致该厨房发生火灾。
同样是2019年12月,位于龙马潭区鱼塘镇一民房同样因生活用火不当发生火灾,火势较大,情况紧急,大件路特勤站立即出动两辆水罐泡沫车、一辆抢险救援车15名指战员到场处置。经侦查发现为民房旁边的柴房起火。
记者还了解到,冬季用电、用气和用火不慎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。从火灾发生场所来看,住宅火灾起数所占比例最大,2020年全市住宅火灾269起,占全市火灾总数的65.13%。
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副科长孙安来提醒:在日常生活中,首先要定期的清理房间内堆放的杂物,尤其是阳台上堆放的杂物,另外要定期检修家用电器,出门时一定要记得关火。
此外,消防队员还提醒大家,切勿在小区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,避免电动车因充电未及时拔掉插座而引发火灾。
大火无情,火灾对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,广大市民一定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、学习消防知识、提升消防意识,共同守护好美好家园。
记者:姚丹 刘南春